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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落實主體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完善安全責任體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按設備類別和單位性質配備相應的安全總監(jiān)、安全員;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安全總監(jiān)、安全員分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使其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是健全風險防控機制。特種設備應當建立基于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tài)管理機制,制定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使用單位應制定各類設備的《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全總監(jiān)職責》和《安全員守則》;使用單位對安全總監(jiān)、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題整改落實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使用單位應當對安全總監(jiān)和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專業(yè)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
聽說國家出臺了一個新的關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的規(guī)定,可以簡要介紹下嗎? |
2023年4月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發(fā)布第74號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并于2023年5月5日起正式施行?!兑?guī)定》主要是通過明確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安全總監(jiān)、特種設備安全員等人員職責,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工作制度機制,推動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壓力傳導到企業(yè)一線人員方式落實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其內容對九類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使用單位,強化其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和規(guī)范安全管理人員行為分別作出了詳細的規(guī)定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