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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度市總社機關公務員考核和處室考核的意見 常供委[2011] 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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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總社機關各處室: 為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推進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根據(jù)常州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常人社發(fā)[2011]235號文件精神,制定2011年度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和處室考核的具體實施意見。 一、考核內(nèi)容 (一) 公務員考核 主要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堅持以 “德”為先,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嚴格按常供委[2010]20號文件執(zhí)行。 (二) 處室考核 處室考核,重點考核履行職責和內(nèi)部建設情況。履行職責方面,主要考核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依法行政水平、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成果及服務效能;內(nèi)部建設方面,主要考核團隊精神面貌、工作作風、團結協(xié)作及廉潔自律情況。嚴格按常人社發(fā)[2011]233號文件執(zhí)行。 二、考核等次 2011年度公務員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處室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 三、考核程序 (一)公務員述職與處室述職: 1、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2011年12月底前,在市總社分管領導主持下,在本處室內(nèi)述職; 2、處室負責人對照職能及年初確定的目標任務、工作計劃,圍繞重點工作、創(chuàng)新工作和基礎工作,2012年1月4日,在總社機關年度總結大會上,就處室工作進行述職。 (二)市總社分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公務員平時考核成績、工作實績及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三)2012年1月4日召開民主測評會,市總社機關全體公務員根據(jù)公務員和處室年度工作情況,分別填寫《市級機關公務員民主測評表》、《市級機關內(nèi)設機構民主測評表》。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人員在測評分值中分別占不同的比重,其中領導占30%,其他人員占20%。平時考核占50%。 (四)總社黨委擬定考核等次,對擬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公務員和優(yōu)秀處室在本機關范圍內(nèi)公示,公示后確定考核等次。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批,總社機關本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公務員3名,稱職等次公務員中優(yōu)良人員5名,優(yōu)秀處室推薦1個。 (五)考核結束后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被考核人員。 四、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平時工作完成情況與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情況及年終總結考核情況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平時工作實績?yōu)橐罁?jù),由考核委員會根據(jù)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價確定。 總社黨委領導考核工作,政治處負責組織實施。 五、考核獎懲 實行考核結果與干部獎懲、使用及地方工作性津貼等掛鉤,具體掛鉤規(guī)定按常人社發(fā)[2011]232號文件執(zhí)行。 2012年元月底前考核結束。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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